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申请简则
- 名称:(a) 本贷学金定名为“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b) 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种类:
请参阅附录一。
- 宗旨: 鼓励新纪元大学学院专业文凭课程或2+1/2+2学士课程学生,在学术领域继续力争上游,到国外大学研修学位课程, 为国家及华社培育英才。
- 贷款额:
(i) 1.1→1.6: 每名贷款额总数为RM10,000,依修业年限分一或两期颁发。
(ii) 1.7: 每名贷款额总数为RM16,000,依修业年限分一或两期颁发。
(iii) 1.8→1.9: 每名贷款额总数为RM20,000,依修业年限分一或两期颁发。
- 年限: 每名贷款年限最多2年。中途退学/毁约者须立即付还所贷的款额。
- 申请资格:
5.1 马来西亚公民;
5.2 经济有需资助者;
5.3 持有新纪元大学学院专业文凭或2+1/2+2学士课程修业证书;
5.4 获得姐妹学校录取继续修读学位课程或正在进行申请者;
5.5 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修读期间课外或社团活动活跃且积极参与协助学校筹款、招生等活动者。
- 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7月15日
- 面试日期:面试日期以本校网站公布通知的时间为准。符合资格者,本校将安排进行面试。
- 申请手续:
8.1 申请简则及表格可至新纪元大学学院注册处网站下载。
8.2 申请者必须填具“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申请表”。
8.3 呈交以下文件复印本各1份 :
文件一: 学业成绩总表;
文件二: 毕业证书/修业证书;
文件三: 大学录取证件;
文件四: 新纪元大学学院校内外各类奖状(包括学术及社团活动);
文件五: 讲师推荐函;
文件六: 家庭经济证明
文件七: 自传
8.4 缴交手续费RM30。请勿以现款寄付。支票或银行汇票抬头请写“NEW ERA EDU SDN BHD”。
8.5 填妥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请于申请日期截止前送/寄至:
新纪元大学学院奖贷学金委员会(申请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Lot 5, Seksyen 10, Jalan Bukit, 43000 Kajang, Selangor Darul Ehsan.
8.6 任何询问,请洽
电话: 03-8739 2770 分机129,128
传真: 03-8733 6799
咨询时间:8.30am – 5.00pm
电邮: scholarship@newera.edu.my
8.7 凡资料不齐、资料填涂不完整、缺交证件副本或所呈交证件副本缺校方验证、缺交手续费或支票/汇票抬头写错、地
址书写不清楚而无法邮递者,一概不受理,且所有申请资料恕不退还。
- 审核: 由新纪元大学学院奖贷学金委员会负责审核及遴选,并订期函约面试。录取结果除个别通知外, 也将在新纪元大学学院网站(http://www.newera.edu.my/)上公布。委员会的决定是最后决定, 任何质询恕不受理。
- 签订合约: 新纪元大学学院贷学金获贷学员须与新纪元大学学院签订合约。
10.1 获贷者于接到获贷通知书后三星期内,须依法办理签订合约事宜,逾期当弃权论。
10.2 获贷者签订合约时,须由家长/监护人(理所当然的第三担保人)及其他两位担保人共同签约。其他两位担保人须
是大马公民,收入稳定且是本校认为殷实可靠者。
10.3 凡作为获贷者的担保人,须依法与本校签订合约,确保申请人日後清还全数贷学金额。若担保人在获贷者尚未清
还贷款之前去世,或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获贷者须立即通知本校,并另觅适当担保人承替。
10.4 需缴交合约印花税RM20。
10.5 被录取者,一经签约后,本校即代为购买集体信贷定期寿险,以保障所贷之款。
投保额: 贷款总额
投保年限:贷款年限+摊还年限
保费: 视投保总额而定
受益者: 新纪元大学学院
有关保费将直接增计入获贷者的贷款总额内,于毕业后第一年悉数清还。
- 领取贷款:
11.1 贷学金须由获贷者签收。
11.2 获贷者须将每学年/每学期注册证件影印本或在籍证明文件,连同学业成绩副本自动呈交予本校奖贷学金委员
会,经审核后,始颁予下一年度的贷学金。若成绩欠佳或行为失检, 本校有权停止其贷学金。
所有文件的影印本须经有关大学验证,方为有效。
- 偿还贷款:
12.1 本贷学金不计利息,惟获贷者不论毕业离校后,必须依合约规定分15、24或30个月摊还所贷款额,多还益善,
直至全数还清为止。倘有违约,其担保人须依约清还。
12.2 获贷者毕业后即需履行摊还贷款的责任。每月按照新纪元奖贷学金委员会的摊还规定,摊还贷学金数额予本校,若在
有关年度内没有缴清所规定的摊还额,本校将在有关年度的年结单内直接计入一笔为数RM150的服务费,作为
催收、统计等的行政费用。
12.3 获贷者须在本校允许的期限内清还全部贷学金。若学员无法在期限内清还全部贷学金,本校有权在摊还期限
届满后,对任何未摊还部分征收年利5%的利息,直至贷学金全部清还为止。
- 本简则若有未尽善处,奖贷学金委员会得随时增删之。
新纪元大学学院奖贷学金委员会修订于
2008年11月
2011年07月
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申请简则附件一
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种类:
- 新纪元大学学院拿督吴志昌优越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甘尚武研究所贷学金(中文系硕博士)
- 新纪元大学学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陈锦财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独大有限公司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刘德祖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罗秋雄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麦奇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王兄弟石油有限公司优越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许玉婵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雪隆华校董事联合会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 新纪元大学学院永联印务有限公司毕业生大学贷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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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纪元大学学院海外中餐协会毕业生大学贷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