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处

宿舍生续住事宜

 

 

编号:N24/SA/H/N012

日期:20241224

宿舍生续住事宜

敬致:全体宿舍生

 

凡旧生选择续住,只要学校有足够的床位,一律会录取所有申请者,除了严重违反《学生手册第五章——住宿生纪律规定》的学生。

 

本处早已废除加分制,惟保留扣分制。

 

先此致谢。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