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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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申请须知

致:全体学生

兹欣然通知即日起,所有场地申请皆无须呈交申请公函。其他所需文件,请参阅下表:

活动性质 所需文件 备注
例常会议、理事会议、一般练习等 内部场地借用申请表 --
会员大会 内部场地借用申请表、会员大会议程 --
讲座、分享会 内部场地借用申请表、讲座/
分享会主题、主讲人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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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选 内部场地借用申请表、选举细则(含相关日期、时间及地点) 仅限含选举细则之社团/组织,如学生会、宿舍自治会等
迎新、比赛、欢送及其他活动 内部场地借用申请表、活动计划书(含财务预算) 活动结束后呈交活动结案/检讨报告(含财务报告)

注意事项:

  1. 内部场地借用申请表以外之所有文件须经学生会签盖;
  2. 请于活动举办的5个上课日前将表格及相关文件呈交至学生事务处;
  3. 学校各系办公室及各行政部门之活动不在此限。

若有任何疑问,请至学生事务处洽询。谢谢!
 

学生事务处 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