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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教总教育中心/新纪元大学学院电子资讯服务使用守则

  1. 使用者的权利
    电子邮件服务及上网服务是董教总教育中心及新纪元大学学院(两者简称为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员提供的基础设施。所以学校希望每位学生及教职员谨以负责任的态度来使用这些资源。学校有权修订以下规则,来增加及删减电脑中心(简称本中心)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的使用权利。
  2. 使用者的责任
    1. 学生及教职员可以使用本中心所提供的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不过,使用这些服务及设备时必须遵守该设备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及指引。
    2. 使用者必须严要密监管自己的使用者名称及密码,不应泄漏自己的帐号。使用者应在第一次使用该服务时就立即更新密码,并定期更换现有的密码。
    3. 禁止在学校的电脑安装及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体。一旦被发现或被举报安装非法软体,该使用者及使用者直属负责人必须对有关行为负上全责。
    4. 禁止复制、分发及分享一切安装于学校电脑设备的学校软体。同时也禁止在学校电脑设备安装、分发及分享私人拥有的软体。
    5. 禁止利用学校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做私人、营利用途,一切使用只限制于校内学术及行政用途。
    6. 禁止利用学校所提供的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来进行入侵或破坏他人的电脑系统。
    7. 禁止利用学校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传送或发表社会、政治、宗教或其他非业务相关事项的个人意见。
    8. 禁止利用学校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传送、散布或储存任何不法、不实、不雅、具猥亵性、诽谤性、侮辱性、侵扰性、威胁性、攻击性、歧视性的文字、图像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9. 禁止利用学校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传送未经学校管理层核准之商业性资料。
    10. 使用者在使用本中心系统或服务时,必须对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
    11. 使用者在使用本中心所提供的电脑设备及网络服务时,应知道这些设备及网络服务并非必然受到保护。若认为资料属于机密性质或不能公开,切勿透过网络传输,除非该传输已使用加密技术。本中心目前并未使用任何加密系统。
  3. 学校的监控权利
    学校管理层有权监控及查阅储存于本中心电脑系统内的所有电子资料,当中包括使用者储存于本中心系统内的个人档案及资料。此举的目的是在于问题解决的需求及确保使用者遵守本中心守则。所有监控及查阅的动作,将会依本中心之正式程序来进行。
  4. 违反本守则的后果
    使用者在使用学校电脑设备、电子资讯服务及学校软体时,若做出抵触或违反以上守则的行为,将可能受纪律对付或叫执法当局查办。

 

(Created on 21st April 2011)
(Approved by Academic Meeting on 28th April 2011)
(Revised and Approved by Administration Meeting on 17th May 2017)
(Revised and Approved by University Meeting on 31st May 2017)